贵阳禁止供给购房首付融资;禁止返券返卡等过度营销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4-01 17:09:46  阅读:7034+ 作者:责任编辑NO。石雅莉0321

日前,贵阳市住所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购房首付、网签、过度营销等出售行为监管的告诉》,将针对近期贵阳房地产商场中部分项目的“0首付”“首付分期”及返现等过度营销方法做出更为严厉的监管

依据告诉,在购房首付方面,要求房企及中介禁止供给购房首付融资,不得为购房人垫支首付款或采纳首付分期等其他方法变相垫支首付款,不得经过任何渠道和安排供给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购房人进行融资付出首付款,不得安排“众筹”购房。如房企或中介有违规融资、虚伪评价等行为,将被列入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并依据规则对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罚款等相应处分。

商品房出售价格方面,要求房地产项目依照“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方针导向,依法依规一次性揭露悉数出售房源,严厉依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出售,严厉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准则,不得私行调整住所预售许可证可申报价格,禁止运用返券、返卡、返现金等手法过度营销,促销赠送物品的,物品价值严控在合理份额范围内。如房地产项目有以上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令及法规进行行政处分。

商品房出售合同网签方面,要求房企及中介严厉依照相关法规,在出售合同签定之日3日内将出售合同报送主管部门存案挂号,主管部门应推广电子政务,及时进行网上存案。如房企及中介违规,不按规则网签存案的,将依据相关法令和法规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将处分款或暂停处理网签存案手续。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余珉琨 商昌斌

修改:胡传羽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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