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26年就到期赣州这些产权缩水楼盘让业主心慌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1-09 21:12:52  阅读:6611+ 作者:责任编辑NO。许安怡0216

当下市场上在售的新房,采用的普遍是先拿地后开发的模式。

而经常因为各种情况,比如拿地后久久未开发,或者拿的是转手地等各种原因,在赣州,有些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其实是不足的。这也造成很多购房者在买完之后多少会有点闹心。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样的一个问题。

先来说说关于产权这个概念。如果买房,我们经常会关心一个叫做“产权”的东西。

而我们常说的房屋产权,其实就是需要两个部分来理解的。

一个为房屋所有权,这个是永久的,即使遇到城市更新,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赔偿也都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另一个,为土地使用权,我们经常产生纠纷的,是后一个,即土地使用权。

根据当下土地出让协议的规定,住宅性质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性质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工业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是近两年才开始卖的小区,那么其土地使用权,最多会缩水2-3年的时间。

但为何会产生很多当前正在卖的小区,土地使用年限严重不足呢?其实是之前的遗留问题。

有些项目的地块,并不是直接由开发企业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得,而是从很多年以前就对地块拥有所有权的企业或者个人手中购买,这就造成了土地年限的不足。

比如以下几个楼盘,都存在土地使用年限不足的问题。

紫金·翰江府

紫金·翰江府,开发企业赣州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土地终止日期2035年7月28日,住宅土地终止日期2045年7月28日,算了一下,如果是今年交楼,商业仅剩16年,住宅仅剩26年。但是,据小编查证,紫金·翰江府的交楼时间是2021年5月,也就是说,从交楼算起,住宅土地年限就只剩下24年了。

紫金·翰江府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紫金·晨星天宇公馆

紫金·晨星天宇公馆,开发企业为赣州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期限从1999年5月23日-2039年5月22日止,住宅使用年限从1999年5月23日-2069年5月22日止,如果是今年交楼,那么商务金融用地剩余使用年限2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剩余50年。

紫金·晨星天宇公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商都嘉园

商业终止日期为2046年12月,剩余使用年限27年;住宅终止日期到2076年12月,剩余使用年限57年。

商都嘉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盛唐佳苑

商业终止日期为2049年11月,剩余使用年限30年;住宅终止日期到2079年11月,剩余使用年限60年。抛去交楼的时间,住宅使用年限预计剩余约58年。

盛唐佳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那么,关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如果遇到有缩水的情况,我们该如何来做处理呢?官方也有相关的政策出台:

一、2019年1月1日印发实施《关于规范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使用年限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该政策已经明确符合下列几种情形,可以适用本办法申请办理改变土地使用年限:

(一)2000年以前已出让为“综合用地”等用途的国有土地因后期按新规范登记为“住宅用地”等用途,但未达到新规范登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的: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的已出让综合用地,可以由项目开发主体按新规范登记用途申请改变土地使用年限;

2、已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的开发项目,可以由项目开发主体或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记载的权属人持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含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及相关材料,按新规范登记用途申请改变土地使用年限;

(二)相邻的多宗土地因政府改变城乡规划要求统一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宗和统一土地使用年限的。但因土地权属人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除外;

(三)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已建同一栋房屋跨多宗相邻宗地且使用年限不一致,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记载权属人申请统一土地使用年限的;

(四)因政府原因延迟交付出让土地或因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公益)设施建设调整规划影响宗地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使用年限的。

明确符合上述几种情形的按下列公示计算改变土地使用年限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改变土地使用年限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行情报价-剩余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行情报价,市场行情报价估价期日应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受理改变土地使用年限完善用地手续申请时点为准。

二、若不符合上述几种情形的改变土地使用年限,我局依申请按下列公示计算改变土地使用年限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改变土地使用年限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行情报价-剩余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行情报价,其中,剩余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行情报价=宗地的市场行情报价÷宗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宗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三、为倒逼企业将土地利用起来,避免出现商品房买卖中发生土地使用年限纠纷,住建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核实有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充分,对于年限已少于法定最高年限10年的,要求其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改变年限补交地价业务后再予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小编看来,土地使用年限不管是否满足用途规定年限,但大家在购房时,只要有询问过此类问题,并且得到过如实回答,自己也愿意接受,那么后期如果在以此为理由就是不合理的行为。但是如果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所谓的70年隐瞒,那合理的权益还是应该争取。

而对于个人补地价,目前也有相关的计算公式出台,如下:

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基准地价(楼面价)*40%。想要了解的更详细的,只能到有关部门咨询了。

你还知道哪些楼盘产权缩水?欢迎后台告诉小编,小编会以文章的形式公布,给接下来买房的人做个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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