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造45冢假祖坟骗国家补偿款贵州两男人获刑3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1-06 23:30:59  阅读:4314+ 来源:自媒体 作者:责任编辑NO。蔡彩根0465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政府征地前,贵州黔南州两名乡民为骗得国家补偿款,共垒造45冢“祖坟”。今天(11月6日)上午,新京报从贵州黔南州独山县法院获悉,“垒造假坟骗得国家补偿款”一案,已作出一审判定,两人犯诈骗罪,别离获刑3年。宣判后,两人遵守判定。独山县法院介绍,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已退缴悉数违法所得。

今天(11月6日)上午,独山县法院的一名作业人员表明,近年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人为骗得国家补偿款暂时突击盖房子、植树子。

此前遭到当地媒体重视的“垒造假坟骗得国家补偿款”案,独山县法院于今天对外通报庭审成果。被告人陆某某、石某某犯诈骗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6万元至8万元罚金。

检方指控称,2017年2月,独山县百泉镇在建造东环大路项目中,家住百泉镇三桥村的乡民陆某某、石某某,见东环大路规划的道路经过该村“四方坡”(小地名),登时萌发垒造假坟骗得国家补偿款的妄图。所以,两人邀约石某甲、蒙某某(二人另案处理)在“四方坡”,用四天时刻垒造45座假的“祖坟”。

后经独山县法院查验,2017年3月,独山县百泉镇政府对东环大路项目规划用地依法征收时,石某某、陆某某、石某甲、蒙某某以自家祖坟的名义,前来招领,合计骗得搬迁补偿款16万余元。案发后,4人退缴悉数违法所得。

庭审中,被告人陆某某、石某某深入认识到自己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庭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陆某某、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伙同他人,垒造假坟45冢,骗得国家迁坟补偿款,数额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定,宣判后,二被告人均遵守判定。

承办法官表明,“跟着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加快速度进行开展,征地拆迁作业势在必行,这也让一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钻起国家方针的空子,想方设法骗得国家赔偿款,以身试法,最终因小失大。”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修改 白馗 校正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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